近期出现办理学籍异动不规范的情况,现再次强调几项办理学籍异动事宜:
1.所有表格中涉及填写异动原因的,务必如实将理由填写在表格内(不用再提供之前学生本人手写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复学申请、休学申请、退学申请等)。
2.班辅导员务必根据表格“相关附件”一栏要求检查学生提供材料是否齐备。
父母一方复印件写明:“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儿子/女儿XXX退学/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落款,日期。”
本人复印件写明:“此复印件仅用于本人退学/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落款,日期。”
3.辅导员代办学籍异动的,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余事项在提交资料到教务科时补充;如学生代办的,必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此复印件仅用于帮助同学XXX办理XX手续。
4.身份证复印件应为正反两面复印在A4一页纸。
5.复学审批表中二级学院意见可为教研科科长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除复学审批表外,其余表格中涉及二级学院意见应为副院长及以上领导(一人即可)签字并盖章。
6.审批表中二级学院领导在二级学院意见处签完字,务必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7.审批表中教务科审核意见到勤勉楼208签批,教务处意见到勤勉楼206签批。最后拿到教务科结束办理,不需再去找朱校签批。
请大家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如有疑问可以先致电8275043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