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建筑与环境学院2025-2026学年度国家
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的通知
全体师生: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顺利实施,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对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建筑与环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小组组成
组 长:温燕萌 郭莉梅
副组长:张 娅
成 员:严瑶 丁录永 马相 牟杨 郭彦丽 林申正 付腾 李逊 江茂芸 刘瑜 江维 刘玉麟 张萧 赵蜓蜓 王天佑 全体辅导员
二、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学院2025-2026学年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2.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关于奖助学金评审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
3.制定(或审核)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具体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
4.检查各班级(或专业)评议小组工作程序、评议结果、评议材料、评议记录情况等。
5.根据上级下达的名额指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确定学院拟推荐获奖(助)学生名单。
6.负责处理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异议或申诉,并予以答复。
7.按要求做好评审材料的归档、上报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8.完成资助中心交办的其他与奖助学金评审相关的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评审工作小组各成员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把握评审标准,规范执行评审程序,自觉接受师生监督,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切实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激励与资助作用。
2.本评审工作小组在完成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任务后自动解散。
特此通知。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