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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建筑与环境学院2025-2026学年度国家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9-09

关于成立建筑与环境学院2025-2026学年度国家

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的通知

 

全体师生: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顺利实施,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建筑与环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小组组成

长:温燕萌 郭莉梅

副组长:张  娅

员:严瑶 丁录永 马相 牟杨 郭彦丽 林申正 付腾 李逊 江茂芸 刘瑜 江维 刘玉麟 张萧 赵蜓蜓 王天佑 全体辅导员  

二、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学院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2.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关于奖助学金评审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

3.制定(或审核)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具体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

4.检查各班级(或专业)评议小组工作程序、评议结果、评议材料、评议记录情况等。

5.根据上级下达的名额指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确定学院拟推荐获奖(助)学生名单。

6.负责处理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异议或申诉,并予以答复。

7.按要求做好评审材料的归档、上报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8.完成资助中心交办的其他与奖助学金评审相关的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评审工作小组各成员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把握评审标准,规范执行评审程序,自觉接受师生监督,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切实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激励与资助作用。

2.本评审工作小组在完成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任务后自动解散。

特此通知。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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