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环境学院
学生学籍管理、学分管理工作指南
(试行版 2025年12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与环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学分管理工作流程,现根据《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2025年7月修订)》(宜职院〔2025〕105号 )及相关要求,将有关工作办理流程告知如下,请各班辅导员、各位同学按要求执行。
本工作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因学校或上级规定发生变化,本工作指南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工作指南由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5年12月1日(修订)
目录
一、新生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指南
二、在校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指南
三、学生休学办理指南
四、学生复学办理指南
五、复学学生选课指南
六、转专业学生补选课指南
七、学生办理退学指南
八、 毕业生毕业证明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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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
2.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审批表
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审批表
4.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复学审批表
5.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退学审批表
6.课程补选申请表
7.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8.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

一、新生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指南
新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一)患有疾病的新生,由学生填报《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经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应由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符合要求的,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因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所需材料:
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附件1)
2.患病学生需提供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证明。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一方身份证复印件(优先提供父亲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写明: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关系+学生姓名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应为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示例: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儿子/女儿XXX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落款,日期。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仅用于本人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落款,日期。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其他佐证材料。除因病外的其他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下载《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附件1)并规范填写,务必写清楚保留入学资格原因,并按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家长签字→班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意见由副院长及以上领导(一人即可)审批签字→在综合科处加盖建环学院公章(鲁班园309)→教务科审核意见由教务科科长审核签字(勤勉楼208)→教务处意见由教务处副处长审批签字(勤勉楼206)→提交至教务科张灵老师处(勤勉楼208)。
(二)新生应征入伍的,提供武装部出具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可以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所需材料:
1.武装部出具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一方身份证复印件(优先提供父亲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写明: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关系+学生姓名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应为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示例: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儿子/女儿XXX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落款,日期。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仅用于本人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落款,日期。
办理流程:按要求准备好上述资料→至教务科张灵老师处(勤勉楼208)办理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
注意: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在校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指南
在校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所需材料:
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审批表》(附件2)
2.应征入伍学生需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当地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一方身份证复印件(优先提供父亲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写明: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关系+学生姓名保留学籍资格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应为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示例: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儿子/女儿XXX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资格手续,落款,日期。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仅用于本人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资格手续,落款,日期。
办理流程:下载《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审批表》(附件2)并规范填写,同时按要求准备所需材料→家长签字→班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意见由副院长及以上领导(一人即可)审批签字→教务科审核意见由教务科科长审核签字(勤勉楼208)→教务处意见由教务处副处长审批签字(勤勉楼206)→提交至教务科张灵老师处(勤勉楼208)。
注意:
1.学校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应征入伍学生的入伍时间不纳入学习年限。
2.学生入伍退役后两年内,凭退役证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退役后超过两年时间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校不再受理。
三、学生休学办理指南
办理休学所需材料:
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休学审批表》(附件3)
2.因病休学需提供二甲以上医院证明。
3.停学实践(创业)需提供学生本人法人代表相关材料。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一方身份证复印件(优先提供父亲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写明: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关系+学生姓名休学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应为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示例: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儿子/女儿XXX休学手续,落款,日期。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仅用于本人休学手续,落款,日期。
5.其他佐证材料。除1、2外的其他休学原因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下载《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休学审批表》(附件3)并规范填写,务必写清楚休学原因,同时按要求准备所需材料→家长签字→班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意见由副院长及以上领导(一人即可)审批签字→在综合科处加盖建环学院公章(鲁班园309)→教务科审核意见由教务科科长审核签字(勤勉楼208)→教务处意见由教务处副处长审批签字(勤勉楼206)→提交至教务科张灵老师处(勤勉楼208)。
四、学生复学办理指南
办理复学所需材料:
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复学审批表》(附件4)
2.休学证明原件。
3.因病康复需提供二甲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加盖公章。
4.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复印件,出示退役证原件。
5.其他佐证材料。除患病、应征入伍外的其他休学原因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下载《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复学审批表》(附件4)并规范填写,务必写清楚休学原因和复学理由等,同时按要求准备所需材料→二级学院意见由教学科签署意见(鲁班园309)→在综合科处加盖建环学院公章(鲁班园309)→接收班辅导员签字→教务科审核意见由教务科科长审核签字(勤勉楼208)→教务处意见由教务处副处长审批签字(勤勉楼206)→提交至教务科张灵老师处(勤勉楼208)。
五、复学学生选课指南
学生休学期满或退伍复学,办理完复学手续后,应立即持复学通知书,在建筑与环境学院教学科办理选课,具体流程如下:
(一)复学当期课程由学生持复学通知书,在建筑与环境学院教学科(鲁班园309)直接选课;
(二)如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导致学分差异,由新复学所在班级辅导员按以下情况进行清查并办理。
1.课程类型、名称、代码及学分均相同,无需转换;
2.课程类型、名称相同或相近,代码不同等情况,可按照《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课程转换;
3.未修课程,由学生提出申请,按流程办理选课手续,填写《课程补选申请表》附件6,在建筑与环境学院教学科(鲁班园309)进行选课;
六、转专业学生补选课指南
学生因转专业导致课程和学分差异,由新转入所在班级辅导员在学生正式进入班级后的两周内,按以下情况进行清查:
1.课程类型、名称、代码及学分均相同,无需转换;
2.课程类型、名称相同或相近,代码不同等情况,可按照《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课程转换;
3.未修课程,由学生提出申请,按流程办理选课手续,填写《课程补选申请表》附件6,在建筑与环境学院教学科(鲁班园309)进行选课;
七、学生办理退学指南
办理复学所需材料:
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退学审批表》(附件5)
2.退学原因佐证材料。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一方身份证复印件(优先提供父亲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写明: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关系+学生姓名退学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应为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示例: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儿子/女儿XXX退学手续,落款,日期。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仅用于本人退学手续,落款,日期。
4.休学证明原件(休学期间办理退学需提供);
办理流程:下载《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退学审批表》(附件5)并规范填写,务必写清楚退学原因,同时按要求准备所需材料→家长签字→班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意见由副院长及以上领导(一人即可)审批签字→在综合科处加盖建环学院公章(鲁班园309)→教务科审核意见由教务科科长审核签字(勤勉楼208)→教务处意见由教务处副处长审批签字(勤勉楼206)→提交至教务科张灵老师处(勤勉楼208)
八、毕业生毕业证明办理指南
办理流程:
1.学生写补办申请。
2.辅导员签字(签署:该生已于xxxx年xx月领取了毕业证),
3.副院长及以上领导(一人即可)签字审批签字。
4.在综合科处加盖建环学院公章(鲁班园309);
5.提交补办申请和(纸质和电子版)照片到勤勉楼208教务科办理毕业证明(预计需要三个工作日).
照片要求: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 24 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