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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 关于印发《四川理工学院专升本选拔 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3-16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专升本”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

一、专升本选拔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学生方可申请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

二、专升本选拔程序

(一)免试推荐。对高职(专科)学生(含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身心健康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免试录取。正式录取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1.应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审核,经审查合格后按要求将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名单报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同时,各学校将按第 4 条计算的专科阶段成绩(占 30%部分)和符合第 3 条奖励加分的结果(相关材料由各学校负责审查并报送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备查),在本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

2.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3.奖励加分办法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 4 分;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特别优秀的奖励 4 分;以上两者同时获得者,不重复计算。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 CET-4(英语、日语专业学生 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分值给予奖励加分,同时获该类别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计算。


4.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

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方法是:计算各门必修课程(实行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实行学年制的)的成绩之总和(采用等级计分的课程,按如下方法折算:①五级计分制,优-90 分,良-80 分、中-70 分,及格-60 分;②四级计分制,优-90 分,良-75 分,及格-60;③两级计分制,合格-75 分),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 60 分纳入计算)。

5.“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

专升本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 3 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 3,得到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

6.“专升本”成绩计算及成绩公布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确定专升本成绩为:第 4 条中原专科阶段的平均成绩乘以 30%、第 5 条中“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乘以 70%以及第 3 条奖励分三项之和为专升本总成绩(以此成绩为排名依据)。并由学生所在学校将总成绩以合适的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

三、本办法从 2018 年“专升本”选拔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