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荣誉

科研成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成果荣誉 > 科研成果 > 正文

关于申报2019年度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3-16

学院各系(部)、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充分发挥院级科研项目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学院建设改革需要和作为省市级及以上项目预研的导向作用,科技服务中心起草了《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经多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学院学术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启动2019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学院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2、申报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工作经验;

3、申报项目具有一定创新性、可预期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4、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重复申报;

5、每个项目设1名负责人且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院级科研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按照《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科技管理办法》(宜职院﹝201793号)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主持项目并主动申请撤项2年内或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被撤项3年内不得申报;

6、多个承担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7、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及申报书的填报要求,格式规范、版面工整,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类别及要求

1、严格对照申报指南进行选题。自然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填报《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自然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填报《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3)。

2项目负责人务必根据所报项目研究的重要性、难易度以及在本研究领域的影响力和预期成果的创新性等,自行确定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2019年度立项重点项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适当放宽,但至少已主持并完成院级科研1项。

2)属于重大决策、重大创新或重大改进,为申报省市级及以上项目做预研或储备(项目验收时有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纵向项目申报书);或有企业真实参与的校企合作研究项目,项目验收时有企业共同参与署名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论著、专利等)公开发表/发布/出版(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必须为第一署名单位);

3)预期成果较丰硕:至少发表2篇(人文社科类1篇)中文核心期刊(含EICPCI收录)学术论文或1SCI学术论文;或至少有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或有技术推广应用、新技术培训、成果转化等学院到账资金10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及以上(项目验收以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及到账金额为准);或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达到100万元以上(项目验收以企业财务盖章的效益证明为准)。

3、请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及类别,如实填写经费预算。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不超过0.5万元,自然科学技术类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自然科学技术类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实际下达经费以学院批准为准,但立项签订的科研项目任务书相关指标以申报书为准。

4、学院将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申报书填报规范、研究团队结构合理、项目创新性较强、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有一定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丰硕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报

申报人根据相关项目指南、文件要求,认真选题,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关申报书,并签署《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者科研诚信承诺书》。

2、系部审核

申报人所在系(部)、分院根据申报要求对表格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填写申报意见,负责人签章和加盖部门公章(如联合申报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3、报送科技服务中心

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技服务中心。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自行留档。

四、申报时限及要求

1、申报日期为2019528日至201971日,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实施具有前期基础,实施期一般为1-2年,202112月前完成验收工作。

3、材料报送地址:科技服务中心(办公楼408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服务中心:0831-82712698844

联系人:黄河679999,李建春638907

 

附件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自然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科技服务中心

201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