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环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 行)》(中青发〔2019〕9 号)文件精神和共青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意见》,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实际,决定开展 2019-2020 学年度下期“推优入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有 1年以上团龄,已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整录入信息,且是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2. 在校级或以上“五四”表扬中被评为“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在团员评议中优秀的团员。
3. 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4. 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和践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热心帮助他人。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校园清朗网络空 间。
5. 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 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6. 执行纪律上先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 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 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
(二)优先推荐条件
1.2018–2019 学年下期和 2019–2020 学年上期学习成绩排名均居班级前 20;
2. 体育成绩 80 分以上;
3. 受国家、省级、市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4. 积极参加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5. 在各级(国家、省、市、校)各类大学生学术科技作 品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6. 全国、省、市、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中起主要作用 的团员;
7. 担任学生干部,按校、二级学院、班的顺序优先推荐;
8. 积极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守护城市绿肺·共 建文明环境”、“助力河长制·共建美丽宜宾”志愿者活动及市级以上其它志愿者服务活动(需提供证明材料);
9.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表现(需提供证明材 料)。
二、工作要求
(一)在开展推优入党工作中,各班级团支部要主动向下班党员及班主任(辅导员)汇报情况,团总支要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情况,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切实做到“优中推优”,保证质量。若在推荐工作有明显错误或失误者,将对推荐班级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全班推优资格,并扣减团支部该项工作考核分。
(二)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此次推优入党工作宣传、组织、指导与审核,要求各班级团支部严格执行推荐条件、程序和步骤。院团总支将对各团支部开展推优入党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
(三)对己通过团组织推优的团员,原则上不再进行二次推优。通过推优后的团员,如出现违反校纪班规的情况, 则由各团支部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组织作出情况反映,并将违纪团员名单上报团总支。
(四)推优入党的指标控制:在 2019-2020 学年度“五四”表扬中授到表扬的市级、院级“优秀团支部”的班级, 人数控制在团支部团员人数 7(四舍五入)以内,其它班级
人数在团支部团员人数 5(四舍五入)以内。
三、推优程序
(一)2020 年 6 月 22 日-6 月 24 日:各团支部在班主任(辅导员)的组织下召开团员大会,学习《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意见》,并从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中酝酿产生推荐对象。
(二)2020 年 6 月 25 日-6 月 29 日:由各团支部会同下班党员及班主任(辅导员)考察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上报团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