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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2017 年“专升本”奖励加分、成绩计算、预录推荐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3-16

学院各部门、系(分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17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7〕182 号)精神和各对口接收本科院校 2017 年“专升本”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 2017 年“专升本”奖励加分、成绩计算、预录推荐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推荐和免试入读

(一)本年不实行免试推荐。

(二)对曾参军入伍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正式录取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免试入读。

二、奖励加分、成绩计算办法

(一)报考四川理工学院的考生,其奖励加分和成绩计算严格按《四川理工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试行)》(川理工﹝2015﹞184 号)执行。

(二)报考宜宾学院和西昌学院的考生,其奖励加分、成绩计算按以下条款执行:

1. 奖励加分

在校期间获得下表中相应奖励项目的可按奖励分值给予奖励加分,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 8 分。

注:

(1)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2)同一类别,只能选择所获得的最高级别加分,不得重复计算;

(3)职业技能大赛加分仅限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

(4)奖励累计加分不得超过 8 分。

2. 成绩计算

(1)专科阶段成绩计算

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各门必修课程的成绩之总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专科阶段课程平均成绩。

(2)“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

“专升本”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本次考试 3 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 3,得到“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

(3)“专升本”总成绩计算

专科阶段课程平均成绩乘以 30%、“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乘以 70%以及奖励加分三项之和为专升本总成绩(此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以此成绩为排名依据)。

三、预录推荐

(一)报考四川理工学院的考生,根据《四川理工学院关于做好 2017 年“专升本”工作通知》要求,严格按《四川理工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试行)》(川理工﹝2015﹞184 号)算出学生的“专升本”总成绩,以此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四川理工学院录取办法和录取计划初审确定推荐预录名单。

(二)报考宜宾学院和西昌学院的考生,按本办法中第二条第(二)项计算出学生的“专升本”总成绩,以此成绩并结合录取计划在专业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初

审确定推荐预录名单。

(三)经“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后的推荐预录取名单报对口接收本科院校审核录取。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