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环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117 号)文件精神和宜职院《关于评选2021届四川省暨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相关要求,建筑与环境学院启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经学生本人申报、班级推荐,建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审,产生出2021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见附件)。即日起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0年10月25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若有异议,请向学生管理办公室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 134****6165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