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关于确定四川大学等高等院校为我省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24号)规定,社会型专业“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代码B081311)调整为“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代码H100402),主考学校由四川轻化工大学调整为成都中医药大学。
(二)主考学校是实践性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报考审核及组织实施工作,考生若对审核结果有疑问请及时与主考学校联系。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的方式和时间安排等,以主考学校官网发布的通告为准。